2015年6月4日 星期四

反反反反廢死


今天看到這個:

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427285161.A.037.html

於是敲起鍵盤,來消費一下【廢死】這個議題。

如果你看到自己的三歲孩子拿著菜刀嚷著要做菜,大多會立刻制止吧。為啥不會覺得孩子萌萌的拿刀做菜好可愛呢 ?
白癡 !!! 當然是【不信任】小孩有能力拿刀做菜阿,多危險,不小心傷人或傷到自己怎麼辦。
那麼,記得去年有一篇報導指出,民眾對司法的【信任度】已經降到谷底(http://newtalk.tw/news/view/2014-07-14/49180),既然如此,為何民眾還能允許死刑的存在?

不信任司法能做出正確判決,反而讓司法擁有殺人的武器。 一群人嗜血地喊著【血債血還】,我都覺得我是不是還活在古代。

其實我相信台灣人是善良的正義的,所以看到有人隨機殺人,都能夠感同身受地去同情受害者。只是既然我們無法容忍有人被殺,為何我們能夠容忍我們所組織的政府能夠【殺人】?

也許你會說【加害者】不值得同情,但你又如何能保證,你哪天不會因為得罪了某個高官,莫名其妙成為了【該死】的加害者?

一旦有了合法殺人的藉口,就會有枉死在這刀下的亡魂。

蔣介石殺了那麼多人,很多都是用【伏法】的方式來殺害,為何台灣人就能容忍 ? 還尊稱他為【蔣公】? 是否因為【蔣公】的槍比較大根 ? 而被抓的嫌犯反正已經傷害不了人了,所以霸凌他來讓自己獲得正義感,然後心裡覺得爽爽 der ?

【廢死】其實說穿了就是你是否同意【人命是無價的】這個價值觀。如果是,為何你能容許【寧願錯殺一百,也不要放過一個】的邏輯存在 ? 政府畢竟是由【人】所組成,只要是人,就有可能便宜行事,更甚者利用法律漏洞,謀害他人,獲取個人利益。如果我們能夠認知到【人】也會犯錯,而且超會犯錯,那麼為何要讓【人】能夠輕易地奪取他人性命。

讓政府拿個【死亡筆記本】扮演死神?我們真是太看得起自己了。

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

我的 SM 三部曲

SM 真是太棒了! 


我算是很早就有 SM 意識的人,雖然那時並不懂為何會對某些行為感到興奮。年紀漸長,眼界也隨著女孩的腿越來越開。 「SM」,「調教」,「羞辱」這幾個詞不斷出現在我喜歡的媒體上,除了 SM 這個詞很難捉摸外,大部份的詞都能夠經由內容獲得相對硬的理解。 

「這簡直太棒了!還有比這更讓人興奮的做愛嗎?」看著順服的女性,擺蕩的女體,這些話不斷地在腦中重現著。

 「原來SM就是虐待與被虐待的性愛啊。」我當時這麼理解著。

牽繩的那一方 


於是,我也想要這樣的性愛,首先當然先要找個女M。但女M不會從地底長出來,所以我試著在女友身上揣摩。 

「你幹嘛?」在我鼓起勇氣打了她一下屁股後,她轉頭眼睛瞪得大大地問著我。 

「打...打蚊子...」於是我知道有些人就是不適合。 

但我聽說「調教」是可以解決這問題的。 於是我有意無意透露SM相關的資訊給她,讓她知道我想要這樣的性愛。愛情總是很容易讓人妥協,她同意嘗試,於是做愛時她開始懂得叫主人,懂得在我甩她屁股耳光時,悶哼地表達某種愉悅。 我終於也有了女奴,但總覺得怪怪的,我這個「主人」好像比較像「奴隸」。 

「過來,幫我舔舔」在我認為我取得主人這個地位時,我驕傲地命令她。 

「白癡!老娘現在沒心情。」被白了一眼。

 「混蛋,我可是主人!」我不死心。

 「主你媽。」

 這是怎麼回事?我可是主人,想玩弄我的奴隸還要看她心情。 我這不就是M了嗎 ? 

「S才是被調教的一方,想想看,你的女奴才是握有SM遊戲鑰匙的人,她不想要,你玩個屁。」自稱SM經驗豐富的網友A如是說。

 「這太奇怪了。」我無法接受。 

但事實似乎是如此,至少在網路人肉市場上,只要有女M徵求主人,馬上有一票的男S搶翻天。 所謂物以稀為貴,好不容易搶到的女M,當然要小心呵護,她想要怎麼調,就怎麼調,反正S只是個會說話的假陽具,只是汰換率高了點。 

「這...............肯定是有那邊出問題了。」

 「肉包子打狗,這哪叫SM ?」我心裡怒吼著。

 走入大門 


「啊啊啊.....學長,這樣就好了好不好!啊啊啊...啊。」

學妹趴在床上,褪到大腿的短褲露出豐美的小穴,兩片陰唇沾滿了滑亮的淫水。 

「真的嗎?」我拔出手指,愛撫著她的屁股。

 「啊!」學妹斷弦似地輕叫一聲。 

「那好吧,我們不要再下去了,我怕我會把持不住。」我親了親她脹紅的臉頰。起身走向洗手間洗手,回來後,發現學妹的姿勢還是一樣。

 「我好想要,我好想要喔。」學妹弱弱地說著,屁股輕輕地左右搖擺著。

 「想要甚麼?」我笑著看著她。

 「我想要你幹我,我好想要。」學妹夢囈般地哭喊著。 

「妳不是說這樣就好了嗎?」我捉弄著她。

 「啊...,想要,求你。」聲音帶點哭泣。 

「被我幹了就要當我的性奴隸喔。」我不知那來勇氣蹦出這句話。 

「我當!我願意!我願意當你的性奴隸。」 那一瞬間,SM的鑰匙,落回我的手裡,我彷彿理解了甚麼。

 『我有M需要的,M有我想要的,我們彼此需要,互為依靠,沒有誰強誰弱,只有纏繞共生。』

 於是我把鑰匙扔了,敲了敲門,走入為我開啟的那一扇。

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


我想我還是把它寫下來好了,幾天前,我做了一個夢。

我夢見,我死了,不單單是死了,而是死得很慘,我被分了屍,頭被砍斷,留了一截頸骨露在外頭,身體被切成好幾塊,散落在沙灘上,我看見我的手不斷地掙扎著,似乎想抓住甚麼,但只是徒勞無功地慢慢地沉入泥濘。

我父母來為我收屍,但只找到我那連著一斷頸椎的頭,我的頭被放到了車上,父母搖搖頭,看不出悲傷。

媽媽拿了塊布,把我蓋上後,爸爸接著發動車子,正準備離開時,我未婚妻雙眼空洞地盯著我的頭,問了我母親:

「那,婚還要結嗎?」

母親抬起頭,看了她一眼。

「都訂了,能不結嗎?」

說完,我的頭就隨著車子離了開,我看著未婚妻越來越小的身影。

然後就醒了。

醒後,沒有悲傷,沒有難過,胃悄悄跟我說它有點想吐,但嘔出來的只有迷惘。

2012年9月20日 星期四

台北


從 18 歲北上求學開始,我在台北也住了 20 幾年了,嘴裡念念的卻還是「米苔目冰」「紅糟飯」「鴨肉麵線」和「香菇肉羹」。東西吃到嘴裡總不免要跟記憶中的家鄉味比評一番。

那天和老友喝咖啡時,他忽然心有戚戚焉地說:

「總有一天我要搬回台南,這城市好陌生。」

這話由一個以前不斷說要住大城市的人口中說出來格外有趣。

「有天我走著走著,忽然覺得一切都很陌生,街道,人群,建築都是。」

「我覺得忽然很想念台南。」他陳述道。

「我很驚訝你會這麼說,不過我更驚訝你現在才這麼說。」我啜了口咖啡。

「我打從 18 歲上台北後,就不覺得這裡會是我的家。」

「打個比方說,在南部,我可以穿件汗衫,踩著藍白拖就上大街,買串燒烤邊走邊吃,逛累了還可以跟泡沫紅茶店的女孩耍耍嘴皮,但要我在台北這樣做,不知怎麼就是很不自在。」

「是啊!真的!」朋友點著頭。

「這城市最不缺的就是陌生。」我放下咖啡杯。

「現在是,未來也是。」

2012年9月16日 星期日

味道



冰箱內還剩些乾癟的百香果,水份被吸乾的外皮皺得像癩蛤蟆,怎麼也很難想像裡面的果漿是否依然芬芳,我拿起磨得鋒利的鋼刀一劃,鮮黃的果漿和熱情的香氣馬上佔領了我的感官。

「看來沒壞」我用手指沾了點,舔了口喃喃自語道。

再把其它的果實一樣劃開,然後收聚所有的果漿到一只玻璃杯,搖晃了幾下,整個廚房似乎都被它的氣味占領,隨手拿起從南部帶上來的龍眼蜜,以一比一的比例倒入杯中,然後快速用茶匙攪勻,我貪婪地順手用茶匙舀了一匙放入口中,先是滑潤甜美的蜜汁滑散在整個口中,很快地,百香果強烈的味道灌滿整個鼻腔,特有的酸味這時才慢慢從糖蜜中滲了出來,一掃口中的些許甜膩。

「絕配。」

我陶醉地享受著嘴裡的芬芳,一段老舊的記憶隨著這芬芳從密密麻麻的腦細胞中鮮明地浮了出來。

大概是我10來歲時,我第一次品嘗到百香果的味道,小販把冰塊和百香果汁打成細沙,用塑膠袋裝著,袋子的另一端用紅色尼龍繩綁著,開口處插著一根吸管。

「拿去」小販頭也不抬地把這袋鮮黃色的冰沙遞給我。

「跟叔叔說謝謝。」媽媽笑著跟我說。

「謝謝。」我接過袋子,迫不急待地用力吸一大口。

從沒體驗過的香味從此烙在我腦裡,這是我其中一個童年的味道。「味道」對我來說除了是感官的體會外,它更是一種記憶的連結,每一種味道都有屬於它的一個故事,一個回憶,一個感動,或是一段愛情。

「學長,吃一點吧。」

一股排骨湯的香味竄入我的大腦,我張開矇朧的雙眼,她張著眼睛擔心地望著我,手中的湯匙含著一片白稠的稀飯。

「妳怎麼來了?幾點到的?」我揉了揉眼睛,清晨的陽光毫不在意地灑在我的床上。

「我和同學討論報告完就來了啊,還在燒嗎?」她溫柔地把額頭靠在我的額上。

「好很多了,妳該不會沒睡吧?我不是說沒事嗎?」我捏了下她的臉頰,濕濕的。

「我那睡得著。」

「妳煮的?」我大口地吞下她湯匙上的稀飯。

「嗯!」

「我都不知道妳會煮耶。」我舔了舔舌頭。「竟然還很好吃!!!」

「當然,因為有愛。」她做了個鬼臉。

「傻瓜,那是因為我餓了。」我敲了下她的頭。

那天,我的愛情,和排骨稀飯有了連結。

於是直到現在,當我嘗到一個味道時,我嘗到的不是它的味道,而是屬於它的故事。

2012年1月19日 星期四

齒輪


我很常聽到兩種說法

「我和她個性太像,所以不適合在一起。」

「我和她個性太像,所以是天生一對。」

第一種說法的論點是,個性太像,所以除了優點一樣,缺點也一樣。通常人都無法面對自己的缺點,因此當你在另外一半的身上看到自己的缺點時,往往無法忍受。而第二種說法的論點則是,因為很像,所以更能了解對方的需求,也能理解彼此間的想法,所以更能互相扶持成長。

兩種說法都有道理,但我其實對這兩種看似相斥的論調有過一個我滿喜歡的解釋。

「兩個很像的人,就像兩個一樣的齒輪,如果這兩個齒輪擺的位置不對,那麼放在一起時,凸對凸,凹對凹,不管怎麼轉,都只會磨耗雙方。但如果擺對了,凸對凹,凹對凸,那麼再也沒有比你們更能互相扶持運轉的伴了。」

我想 S 和 M 應該也是一樣,能在有生之年,遇到一個如此嵌合的伴,那麼我的旋轉,才是羈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