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6月4日 星期四

反反反反廢死


今天看到這個:

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427285161.A.037.html

於是敲起鍵盤,來消費一下【廢死】這個議題。

如果你看到自己的三歲孩子拿著菜刀嚷著要做菜,大多會立刻制止吧。為啥不會覺得孩子萌萌的拿刀做菜好可愛呢 ?
白癡 !!! 當然是【不信任】小孩有能力拿刀做菜阿,多危險,不小心傷人或傷到自己怎麼辦。
那麼,記得去年有一篇報導指出,民眾對司法的【信任度】已經降到谷底(http://newtalk.tw/news/view/2014-07-14/49180),既然如此,為何民眾還能允許死刑的存在?

不信任司法能做出正確判決,反而讓司法擁有殺人的武器。 一群人嗜血地喊著【血債血還】,我都覺得我是不是還活在古代。

其實我相信台灣人是善良的正義的,所以看到有人隨機殺人,都能夠感同身受地去同情受害者。只是既然我們無法容忍有人被殺,為何我們能夠容忍我們所組織的政府能夠【殺人】?

也許你會說【加害者】不值得同情,但你又如何能保證,你哪天不會因為得罪了某個高官,莫名其妙成為了【該死】的加害者?

一旦有了合法殺人的藉口,就會有枉死在這刀下的亡魂。

蔣介石殺了那麼多人,很多都是用【伏法】的方式來殺害,為何台灣人就能容忍 ? 還尊稱他為【蔣公】? 是否因為【蔣公】的槍比較大根 ? 而被抓的嫌犯反正已經傷害不了人了,所以霸凌他來讓自己獲得正義感,然後心裡覺得爽爽 der ?

【廢死】其實說穿了就是你是否同意【人命是無價的】這個價值觀。如果是,為何你能容許【寧願錯殺一百,也不要放過一個】的邏輯存在 ? 政府畢竟是由【人】所組成,只要是人,就有可能便宜行事,更甚者利用法律漏洞,謀害他人,獲取個人利益。如果我們能夠認知到【人】也會犯錯,而且超會犯錯,那麼為何要讓【人】能夠輕易地奪取他人性命。

讓政府拿個【死亡筆記本】扮演死神?我們真是太看得起自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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